首页 > 党的建设 > 党支部职责
党支部职责

中共四川省建筑业协会支部委员会简介

 一、协会支部概况

四川省建筑业协会支部委员会,简称“协会支部”,是在中共四川省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的批复同意下,于2001年11月正式成立的。协会支部作为四川省建筑业协会的党内基层组织,一直致力于为协会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组织支持。

支部上一届于2021年2月经四川省住建厅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同意换届。现有正式党员11人,其中,组织关系在厅属党支部的党员4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党员7名、预备党员1人;积极分子2名。副会长陈大友兼任书记、副秘书长邓旭东兼任纪检委员、办公室主任刘金雁兼任组织委员。支部委员3名同志均是一岗双责。

在2019年5月召开的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大会上明确将党组织在协会中的领导地位与作用纳入了修改后的《章程》;今年6月16日召开的四川省建筑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修订进一步加强了上级党组织的领导监督管理力度,更加突出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协会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立了党支部对协会工作的全面领导作用。协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协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协会支部职能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组织开展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参与协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协会会员单位,促进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协会领导班子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积极服务会员单位,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和意见,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学术研讨、行业展览等活动,推动四川省建筑业的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协会的良好形象。

通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协会支部已经具备助推四川省建筑业发展的一定力量。在未来的工作中,协会支部将继续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为四川省建筑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